不动产登记制度或为房产税推开铺路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各级登记机构信息纳入统一基础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此外,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要求,贯彻国务院确定的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精神,主要遵循四条原则:一是整合职责,二是物权稳定,三是方便群众,四是严格管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登记机构应当设置统一的登记簿,载明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相关事项,并对登记簿的介质形式、登记机构的保管保存义务等进行明确。同时,为妥善处理好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新证和老证之间的关系,征求意见稿特别强调,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登记簿继续有效。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表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会有助于监管部门更好地掌握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同时,为接下来的官员财产申报、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做好基础性工作。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表示,目前的二元化土地制度,无论对城市还是农村土地管理都有诸多不便,在农村尤其突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将为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扫清制度障碍。